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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“110”工作职责
2007-07-29

2007-07-31 发布者:admin 访问量:

一、校园“110”人员应本着“有难必帮、有险必救、有求必应”的宗旨,热心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。

二、校园“110”人员负责维护校园治安、交通等秩序,通过巡逻、检查等方式掌握校园内的安全情况,及时处置违反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类事件,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,保护现场,如属难以处置或无权处置的情况应及时报告,紧急情况应直接拨打公安110或119报警电话。

三、在校内进行巡逻、检查和处置各类事件时,必须着装整齐,佩戴执勤证,精神饱满,精力集中,态度和蔼,坚持原则,做到文明执勤,依法执勤,并保持高度警惕。接受求助时要认真负责,行动要快速、准确、合法。

四、认真维护保养巡逻车辆和其他装备,并始终使车辆和装备保持良好状态,以发挥最好的效能。巡逻车要配置灭火器材,应急小组人员必须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,一旦发现火警、火灾,要及时报告并积极投入救灾灭火战斗。

五、校园“110”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,熟悉校内房舍、人员及各种设施的分布情况,要掌握调解一般治安纠纷、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技能,摸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。要机智勇敢,遵纪守法,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。

  • 校园报警电话求助中心
    地 址:校园安全24小时值班室 校园报警电话:65926110 65923110
    • 户籍 武装部咨询电话:65928110
    • 综合科 车辆管理咨询电话:65927110
    • 治安室:65923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