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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开展校园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行动
2016-10-28

2016年10月27日,我校开展了校园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行动,联合沙坪坝区交警对校园内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。

下午3点左右,10余名执法人员到校,对我校南北校区停车场停放的无牌摩托车进行了警告,并在南北校门分别设立了两个检查点,开展检查行动。严查驾驶拼装、组装、已达报废标准、无牌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,以及无证驾驶、驾乘人不戴安全头盔、摩托车超员、准驾车型不符、涉嫌盗抢摩托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。在昨日下午的2小时内,民警共查扣各类违法摩托车5辆,警告无牌机动摩托车20辆,并对约50余名学生进行了口头警告。

保卫处提醒广大师生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机动车上路需要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。机动车要悬挂机动车号牌。驾驶人驾驶有达到报废标准嫌疑机动车上路的,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无证驾驶机动车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。交通违法者有配合交警执法的义务,根据我国《刑法》中关于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的规定,如果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,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