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证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2019年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个人办理户口迁移流程
1.户口迁往重庆市内的:
本人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报到证到安全管理处7101领取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,然后将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,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起交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(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可以是原户籍派出所,人才交流中心派出所,工作单位派出所)。
2.户口迁往重庆市以外的:
本人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报到证到安全管理处7101领取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,然后将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,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起交陈家桥派出所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,办好后将《户口迁移证》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,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起交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。(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可以是原户籍派出所,人才交流中心派出所,工作单位派出所)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凡户口迁入我校的2019届毕业生,毕业离校时须迁出户口。
2.根据公安部门要求,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址以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》档案派送地址为准,毕业生凭《报到证》和《户口迁移证》或《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》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。《报到证》派出地址与《户口迁移证》迁往地址一致方可落户。
三、办理时间
2019年6月24日-7月5日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户口迁移证,并按《户口迁移证》上注明的有效期时间内,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接收单位或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2.若遗失户口迁移证,须先到迁往地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,再持该证明到迁出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。
3.若要改变户口迁往地,则须持户口迁移证,改派报到证或准迁证(准迁证由改迁地派出所办理)到迁出地辖区派出所办理。
4.若因超过有效期以至不能办理落户手续时,需持户口迁移证回迁出地辖区派出所办理延期落户手续。
以上手续不必回学校户籍科办理。
五、联系电话
安全管理处7101潘老师,联系电话65928110。
安全管理处
2019年6月25日